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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辩证哲理

更新时间:2017-10-24 09:39:17  |  来源: 观察者网

“不变”中的“变化”:“新时代”和“初级阶段”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首先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紧接着又强调:“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未发生变化这两个判断?
 

准确理解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要有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新时代”和“初级阶段”、“变”与“不变”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我个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初级阶段关系的的理解是,“新时代”寓于“初级阶段”之中,“变”寓于“不变”之中。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内的新时代,而不是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上的新阶段、新时代。相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概念,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涵盖的时间更长。邓小平曾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告诫全党:“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
 

如果从1956年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算起,一百年是要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第二个一百年。也就是说,在本世纪中叶之前,中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百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进程中的一个新时代,而非结束了初级阶段的新时代。
 


邓小平曾告诫全党:“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


为什么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中?这是中国的国情使然。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中国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样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仍然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新阶段、新时代的提法,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两者的关系需要准确把握。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中国仍然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没有变,那么“新时代”提出的依据何在?从十九大报告来看,这个依据就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一个社会,一旦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历史就会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
 

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个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基本符合中国的现实。八大后的中国虽然在极左路线干扰下曾一度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错误判断,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拨乱反正,中国共产党再度沿用中共八大的对主要矛盾判断的基本框架,即把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界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大,每一届党的代表大会都基本重申了这一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界定。
 

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社会开始从数量的增长发展为充分、平衡的发展,而人民对物质文化的要求也从数量向质量上提升,这种由量到质的社会发展导致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需要说明的是人民的需求从量的需求提高为质的追求,而平衡、充分说明的是社会发展从量的增长提升为质的增长。正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决定了中国虽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已经开始进入一个新的代,这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另外一个视角,如果我们从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来看,也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一个深刻的阶段性变化。全面消灭贫困,全民进入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在中共二十大之前就会实现,并由此进入到第二个一百年。基于此,我们也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理解为从全面实现小康的时代进入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
 

当然,其中还有细分:从现在起到2035年基本完成现代化,再到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觉得这个新阶段的核心观点就是基于此:中国要从消灭贫困到完成小康,到实现共同富裕,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目前实现第一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已经接近全面实现,历史预示着中国即将开始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的奋斗目标的征程。
 

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波浪式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之前曾有学者提到过,我们现在按照汇率计算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已经在2014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所以中国已经迈出发展中国家行列,已经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进入中级阶段。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不要坚持?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我个人认为,能不能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判断事关中华民族复兴能不能在本世纪中叶实现。如果判断错误,中国将陷入巨大灾难。
 

判断中国处于何种社会阶段,既要看生产力水平的发展程度和社会物质财富的丰富程度,更要看生产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反过来对生产力产生巨大反作用。所以,判断一个社会处于何种阶段,不能仅仅看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物质财富的多少。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当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物质财富而言,是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中国在政治制度和生产关系上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巨大的优越性。
 

有学者将社会主义分为绝对贫困、部分小康、全面小康,基本上是按照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社会富裕程度来描绘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这就是只谈生产力,不谈生产关系,有很大的片面性。如果仅按社会富裕程度这个标准,一些发达富裕的西方国家岂不早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了?毛泽东曾经说过,土豆烧牛肉不是共产主义,富不富裕不是衡量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最根本标准,更不是唯一标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当然有刚性标准,但这个刚性标准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共同构成的生产方式。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是一个过渡时期,即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所以,社会主义从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以至于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发展变化的。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点在于经济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
 

人们通常把1956年看成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起点,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在这个时期完成了农业合作化和对城市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标志。所以,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的开端不是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而是在1956年确立了以公有制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一时间点。
 


1956年上海资本家接受公私合营
 

中共党章是把共产主义作为最高理想,这说明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如马克思指出的是一个过渡时期,社会主义终究是要从低级走到高级,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中,公有制的成熟程度是一个标志。公有化的程度越高,意味着社会主义的程度越高,这是确定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重要依据,也是我们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键之点。
 

在改革开放前30年,我们用一种所有制形式涵盖了所有的经济体,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基本上消灭了私有制。但中国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为片面强调公有化程度的生产关系而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整个社会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直到文革结束,中国共产党开始纠正超越了生产力现实水平的生产关系。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共产党逐步调整生产关系,最终在1987年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是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历史背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中国社会生产关系的一个调整。这个调整,从生产关系上看,其实是一个战略性的退却,即把已经超前了的生产关系调整回跟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有化水平,即把单一的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退却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体系”。
 

如果仅从公有化的程度来看,这当然是一个退却性的调整。这种调整看似退却,但实质上却是在前进,因为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生产关系才能真正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这就是唯物辩证法讲的波浪式发展或螺旋式上升。从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物质文化的发展来看,这个调整是必须的,是符合中国的现实与国情的,因为这个调整是让中国社会的生产关系更加符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
 

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把这个时期的中国社会主义冠之以“初级”二字,就是因为由于生产力的现实水平,中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还必须要有包括私有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正是由于生产关系中还有私有经济,由于社会中公有制是居于主导地位而非单一的公有制,所以我们把这个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的产生和提出,也可以看出人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有一个从“自在”到“自觉”的阶段。中国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探索始于1955年毛泽东提出的“以苏为鉴”和1959年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提出的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和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但是,总体说来,尽管中国共产党在六七十年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了很多有价值的探索,但一直没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形成自觉认识。一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才进入自觉阶段,1987年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这个自觉认识形成的标志。
 

明白了以上道理,我们就会清醒认识到,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的社会主义还不能超越初级阶段,还必须允许有多种经济成分在里面。虽然是公有制在中国经济体系占主导地位,但是还有大量的非公有制的民营企业在对今天的中国经济做出巨大的贡献。如果当年我们没有给民营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就很难取得今天这样巨大的经济成就。所以,在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候,任何超越初级阶段的提法都意味着脱离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都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共十九大报告讲的最大国情就在于此。
 

“中国方案”的特殊性和普遍性
 

从十九大报告中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保留了“特色”两个字。为什么还要继续用“特色”二字来界定中国的社会主义?一些学者提出取消“特色”二字,这样在在理论上有没有说服力?我个人认为,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来说,“特色”二字不能丢,这是由实践与理论的品格,由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和科学社会主义普遍原理的关系决定的。
 

首先,人类社会中的任何实践都具有特殊性,特殊性是实践的基本品格。在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每一个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都是特殊的,现实中从来不存在普遍的社会主义道路。从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开始,所有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都是特殊的。当年的苏联道路其实就是具有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东欧、亚洲,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也都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
 

当时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没有使用特色二字来界定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因为苏联的救世主心态和沙文主义。二十世纪的苏共领导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把自己开创的具有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声称为世界社会主义道路,只有普遍性,没有特殊性,值得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照搬。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任何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声称有自己国家的特色,就意味着背弃苏联道路。所以,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强行推行“普世化”,使得“特色”二字成了社会主义阵营的禁区,这也是中苏矛盾产生的重要根源之一。
 

事实上,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性或共性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而只能存在于特殊性或个性之中。在1937年延安的窑洞里,毛泽东在给抗大学员讲授哲学课的提纲中时写下了一段著名的话:“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基于这样一种把普遍与特殊统一起来的辩证思想,毛泽东在1938年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必须通过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
 

第二,在另一方面,真正的理论都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否则就只能称之为经验。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是普遍的,这就是为什么共产党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的说法。普遍性是理论的基本品格。理论作为一种对现实世界的抽象和概括,只能是普遍的,否则就只能称之为个别经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货币、资本的分析并不是仅仅对英国的资本主义解释有效,而是对一般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具有强大的解释力。马克思主义在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一度成功,在中国的巨大成功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对人类发展确实具有普遍意义。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有一段话讲得很深刻:马克思主义在今天仍然是迄今为止人类思想的最高峰,没有任何一个思想体系能够在今天超越了马克思主义。所谓人类思想的最高峰,就是有着最普遍的指导意义。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
 

第三,实践与理论,特殊与普遍,是辩证统一而不能割裂的。任何特殊都包含了普遍,任何个别都包含了一般,任何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某种理论的普遍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是特殊的,所以必须冠之以中国特色。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又具有普遍性,中国道路包含了科学社会主义中最本质的内容,否则中国道路就不能称为社会主义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道路对人类社会来说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在现实中的发展同时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提出“中国方案”这个概念正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统一。中国道路是特殊的,有鲜明的中国色彩,但又包含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普遍原则,这就给世界和人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参考和选择,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道路对世界具有普遍意义。
 

中国半个多世纪在实践中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是对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的运用和发展,给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丰富的宝贵经验。从1956年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开始,特别是近三十多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给科学社会主义增添了丰富的内容。而且我们可以这样讲,今天社会主义的最新成果是在中国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中国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中国理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普遍理论的一个部分,增强了社会主义理论的普遍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除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外,也为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参考。中国人通过自己的实践,证明了一个发展中国家完成现代化转型,是可以用社会主义这种形式来实现的,这至少给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新的样板,有了更多的选择。
 

要而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一般和个别的统一,也是辩证的统一,它既具有特殊性,同时也具有普遍性。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能片面强调一个而否定另一个,不能只讲普遍性而不讲民族性,这肯定是不现实的。我们在整个实践过程中所有的一切都带有中国特色。但是也不能只讲特色,因为这样对其他国家就没有普遍意义了。
 

从十九大的报告来看,马克思主义中的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唯物辩证法,是我们制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最重要的哲学基础和思想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变”与“不变”的关系,新时代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社会主义在中国波浪式的发展进程,中国道路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等,这一系列重要的理论问题只有运用唯物辩证法才能得到准确的理解。这是我对十九大政治报告的一点个人浅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批评指正。


(寒竹/旅美学者  尚道社会研究所所长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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