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际资讯 > 正文

尚道编译第82期|《外交事务》:美国需要强制选民投票

更新时间:2020-12-31 16:56:03  |  来源: 尚道社会研究所

本文发表于《外交事务》网站。
https://www.foreignaffairs.com/articles/united-states/2020-10-08/america-needs-compulsory-voting
 
美国的选举参与远远落后于其他发达民主国家。通常情况下,美国大约只有60%的合格选民在最近的总统选举中投票,而中期选举、初选、州和地方选举的投票率更低。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 2018年的一项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民主党人、共和党人和无党派人士都认为,在总统和地方选举中,高投票率非常重要。但是,当将近一半的美国公民根本不参与政治进程时,美国人又怎能宣称他们的政府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呢?
 
持续的代表名额不足
PERSISTENT UNDERREPRESENTATION

 
然而,比糟糕的投票率更令人不安的是,在政治进程中,年轻人、低收入者和少数群体和利益群体的代表性不足。通过分析2014年中期选举的数据,我们发现67岁的选民在选举中的影响力是18岁选民的六倍多——尽管更年轻的选民群体更大。高龄、富有的和白人社区的投票率始终高于年轻、贫穷和少数族裔群体的投票率,这些差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当选的官员通常比他们所代表的人口年龄更大、更富有,以及为什么他们支持的政策往往不能反映其选民的偏好。
 
改革者们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来争取旨在提高少数群体选民参与程度的政策,但这些来之不易的改进——包括当日登记、青年提前登记、提前投票、邮寄投票,甚至是移动投票——只是略微提高了整体的参与程度。反常的是,这些努力更多的是成功地动员了已经在高投票率上投票的老年、白人和富裕人口,而不是吸引历来代表性不足的社区参加投票。
 
当我和我的团队重新评估之前被证明可以提高投票率的24项实验性动员投票干预时,我们发现,平均而言,这些干预实际上加剧了政治参与方面的不平等:这些策略成功地鼓励了更多的人行使他们的投票权,但在许多情况下,在他们帮助下试图产生的更大的选民群体甚至更不能代表整个美国选民。美国的参与性不平等问题一直难以解决,这使得比较投票制度专家、美国政治科学协会(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前主席阿伦德·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把不平等的选民参与称为“民主尚未解决的困境”。

 \
集体行动问题
A 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

 
人们经常问为什么很少人投票。

但真正的谜题是为什么这么多人投票。投票是乏味的。这通常包括不熟悉的文书工作,以及在拥挤、灯光昏暗的房间里排长队。一个人的选票对美国总统选举结果产生影响的几率不到百万分之一,即使是在竞争非常激烈的战场州。考虑到这些可能性,人们可能会合理地得出结论,投票没什么意义。
 
换句话说,投票是一个典型的集体行动问题。个人很少有投票的动力,但如果每个人都投票,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将受益于一个更准确地反映公众偏好和目标的政府。公民每天都面临集体行动的问题,几乎在公共生活的每一个领域。虽然许多人自然宁愿不纳税或不愿担任陪审团的职务,但当公民接受这些义务时,社区的发展会更好,社会也发展了机制来确保他们这样做。
 
 
美国法院不依靠志愿者上门的方式鼓励他们来履行陪审团义务,美国国税局的官员们也不会浪费时间去设计信息或改革来诱使人们自愿寄送他们的纳税支票(如果我们把纳税日定为全国性假日会怎么样?)相反,这些集体行动问题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强制来解决的:不出庭作证或不按时纳税的公民将面临罚款或其他惩罚。
 
为什么不强迫人们也去投票呢?我是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和哈佛肯尼迪学院(Harvard Kennedy School)阿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Ash Center for Democratic Governance and Innovation)最近一份报告的合著者之一,该报告倡导我们所说的“普遍公民义务投票”。我们认为,就像纳税一样,投票应该是公民的一种期望:人们应该被法律强制投票,如果他们不投票,就应该被罚款。不平等的参与对美国及其民主来说是一个问题,因为选举和政策结果不一定代表公众的意愿。美国社会将受益于全民投票,因为选举结果将会更好、更公平、更合法。但是,由于个人没有太多的投票动机,实现几乎普遍参与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某种形式的强制。
 
在这份报告中,我们建议罚款数额不要太大(大约20美元),如果情况允许,导致投票负担过重,选举官员可以免除罚款。在澳大利亚等其他国家,适度的法律激励措施显著提高了选民的参与度,确保了90%以上的合格选民参加所有州和联邦选举。在强制投票之前,澳大利亚的工人阶级公民在选举中所占的席位不足,但在1914年至1941年期间,当不同的州实施这一政策时,选举结果和公共政策都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转变。
 
投票是一项公民义务
A CIVIC DUTY

 
在美国,将会有许多人反对强制投票。许多美国人会觉得他们应该有不投票的权利。需要澄清的是,我们建议强迫公民投票,而不是强迫他们投票给任何候选人。如果他们愿意为“以上皆非”投票,他们就应该有这个权利。但我们认为,强制投票并不比强制纳税、强制限速驾驶或强制陪审团服务更侵犯公民权利。
 
一种反对意见是,如果人们选择不投票,也许他们不在乎,他们不知情,或者他们的利益不值得被代表。当然,很多美国人对政治不了解或缺乏兴趣,我和米歇尔·马戈利斯发现,如果他们更了解政治,很多人会改变他们的投票选择和党派倾向。但既然没有人会出于理性和工具性动机在大规模选举中投票,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在政治上奖励那些碰巧喜欢投票的人。此外,有证据表明,一旦你诱使人们去投票,他们就会变得更加知情,因此强制投票很可能会提高合格选民对政治的关注程度,并提高他们持有知情观点的程度。
 
对强制投票的另一个反对意见,当然也是强制投票实施的一个障碍,很可能来自一些通过自愿投票选出的现任议员,他们可能不愿意支持一项可能损害他们连任机会或大幅改变他们执政动机的改变。但同样可以表示任何重大的政治改革,以及一些会恶化并不是一个好的理由不实现的政策将会使大多数更好。此外,从长远来看,公民和来自各方的候选人和意识形态将受益于更公平、更合理的选举。
 
一个更好、更公平的方法
A BETTER, FAIRER APPROACH

 
强制投票在美国能行得通吗?我不指望它能很快实施,但它并不应止步于学术探讨。许多国家成功地实施了强制投票。尽管很难想象会有什么像宪法修正案那样的要求,但这项政策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假设,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实施了一项强制选举法,强制克利夫兰所有有资格的选民在全州范围的选举中投票。这样克利夫兰在俄亥俄州选举州长、司法部长、美国参议员等时就会有更多的代表权。当辛辛那提意识到自己正在失败时,它会效仿并实施自己的强制投票法——最终,每个城市和城镇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俄亥俄州实行全州范围的强制投票。
 
强制投票对许多美国人来说可能听起来像一个古怪的想法。但曾经有一段时间,限速、全民医保和环境法规也是古怪的想法。美国应该认真讨论强制性投票作为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一种方式,并产生比现在更好、更公平、更合法的选举结果和公共政策。
 

相关搜索:民主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