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道编译第34期|中国对世界秩序的重新谈判
更新时间:2020-08-06 13:33:40 | 来源: 尚道战略
内容提要
本文作为《挑战自由国际主义:中国对世界秩序的重新谈判》特刊的导论,概述了该特刊的理论框架,即国际秩序和对秩序的主张,以及特刊四篇论文的主要论点。最近,自由世界秩序面临一项关键性挑战,即非西方、非自由主义国家要求更多的领导权和更大话语权,尤其是在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国。这四篇论文分为两个核心主题:中国国家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和实践对自由经济秩序的影响,以及中国试图改变与安全相关的规范和规则。这四篇论文旨在评价中国挑战美国自由霸权的散乱叙事(discursive narratives)和实践。总之,作者们认为,建立秩序的规范和实践的混合可能会与当前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共存。
文章导读
我们正在经历由美国建立和推动的自由世界秩序的根本性变革,这一观点已经在学者、决策者和实践者中形成势头。特别是,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国际秩序的自由主义特征正在减弱,甚至可能会让位于一种不同的全球安排。从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的角度来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对自由主义世界秩序的争论接连不断。在冷战期间,苏联和中国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世界观。尽管在过去自由秩序成功地克服了许多挑战,但今天由经济活跃的新兴大国提出的挑战更加令人生畏。
美国的自由主义霸权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承诺在贸易和国际机构中推行多边主义;第二,“有管理的”开放经济,保护工人阶级的经济和社会安全(“嵌入式自由主义”)(Ruggie 1982);第三,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包括平等和法治以及西方自由民主国家之间的特殊关系。“美国治下的和平”在全球的实施和传播并不平衡,自1945年以来,自由国际主义经历了几次转变(Ikenberry 2009)。最近,自由世界秩序面临一项关键性挑战,即非西方、非自由主义国家要求更多的领导权和更大话语权,尤其是在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国。这些挑战表明,权力正在从西方(美国、西欧和日本)向非西方国家转移。这一问题被视为是中国对自由国际秩序政治和经济领域的挑战。
1、国际秩序和对秩序的主张
在21世纪初,Alastair Iain Johnston(2003)质疑中国能否被社会化,以及能否融入到一个以美国为首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社会中。中国读者认为,尽管在政治领域存在分歧,但中国正在被社会化,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另一方面,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中国作为一个非自由民主的新兴大国,拥有自己的国家利益和世界观,会对美国和西方建立和维持的国际秩序感到不满。
本期特刊关注中国构建不同秩序的特点和方向,并且考察了现有秩序安排中可能存在的争议、合作和需要重新解释的领域。本期特刊将反思事态发展,评价和思考当今国际秩序。因此,这一问题将探讨中国的政治价值观和政策如何在不同问题领域和不同地区影响秩序转型。
理论上,将国际秩序定义为一种等级政治结构,在该结构中,成员国之间的社会契约产生了既定的规则、安排和实践(Ikenberry 2011, 36, Ikenberry 2016, Goh 2013, 6, 202, Lebow 2018, 8)。本期特刊中的论文探讨了秩序建立的各种动态:谁可以制定规则和安排,为什么要制定这些规则和安排,以及如何通过谈判和解决这些规则和安排(或不确定和重新谈判)?
正如约翰·伊肯伯里(John Ikenberry, 2016, 539)所说,任何国际秩序的特征都是由“发现自己有机会建立秩序的国家的特征”所塑造的。国际秩序几乎总是由主要大国在重大战争发生之后主导和创建的(Ikenberry 2001, 3),因此可以更精确地将国际秩序概念化为由等级统治规则和安排组成,其中主要大国的规范和规则为次要国家和较弱国家所接受,然后在国际体系内形成惯性(Slobodchikoff 2014, 3, Stewart-Ingersoll and Frazier 2012, 8)。主要大国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建立国际秩序:基于大国克制和妥协、命令或同意的权力平衡(Ikenberry 2001, 23-27,Ikenberry 2011, 28, 47-66)。
然而,一个稳定、持久和有约束力的国际秩序并不仅仅来自于等级制度(Kupchan 2014, 221)。这一特定秩序的主要规范和规则大体上为主要国家和次要国家所共同接受。这种设计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维护主要大国无可匹敌的利益,更是为了推动秩序内国家间的合作,并在相互作用中创造稳定性、持久性和可预测性(Ikenberry 2001, 3-20, 22- 23, Stewart-Ingersoll and Frazier 2012, 18)。一个成功的国际秩序表现为没有发生重大的国家间战争,以及成功地解决除战争外的国家间争端和包容非暴力的国际变革(Bull 2002, 16-19, Mastanduno 2002)。
由于主要大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权力不对称,这些主要目标虽然对各方都有利,但在实践中并不是自然决定的。建立秩序(order-building)涉及两个争论:一是现有的规则和安排中所体现的等级性和社会目的的合法性,以及公正性;二是如何创建新秩序(就潜在霸权挑战者而言),以及如何维护现有秩序(就现任霸权而言)(Goh 2013, 202-226, Ikenberry 2018, 19-21)。在整个谈判过程中,现状国和挑战国寻求从次要国家和其他非大国那里获得政治支持,其目的分别是捍卫和动摇现行的规则、安排和做法。
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冷战后的“单极时刻”(Krauthammer 1990-1991)开始消退,相关争论和重新谈判的进程开始加快。中国倡导的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味着中国准备与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建立互利合作的伙伴关系。正如克里斯托弗•莱恩(Christopher Layne, 2018, abstract) 所言“要相信崛起的中国将继续屈从于‘美国治下的和平’,需要极大的信心”。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中国著名学者阎学通(Yan Xuetong, 2018, 5)的回应,他认为“自由主义作为全球主流政治价值的衰落为其他意识形态争夺影响力创造了机会”。
尽管现有文献明确强调了中国崛起带来的新挑战,但中国政府的性质及其对国际秩序可能产生的影响明显遭到忽视。在此背景下,本期特刊评估了中国的话语/叙事和实践,这些将共同挑战美国霸权,并对中国崛起提供了一个多层面的视角,而不是简单或单一的叙述。本期旨在揭示中国构建秩序的一些关键方面:第一,中央集权的价值观是如何塑造中国特质的;第二,中国的政治价值观如何指导其建立秩序,以及这些价值观是如何从其民族认同、自19世纪以来与西方碰撞的历史遗产中衍生的;第三,中国作为一个非西方、非自由主义的新兴大国是如何塑造国际秩序的,中国旨在美国相对衰落之际,最大限度地利用其经济优势所提供的机会;最后,本期讨论了建立秩序的方式,即中国打算以何种方式展现权威和重塑世界秩序特征。
2、特刊的框架和主要论点
为了阐明中国建立秩序的独特方式及其对国际秩序的影响,本期汇集了于2017年11月在英国肯特大学举办的“自由世界秩序将何去何从?来自俄罗斯、欧亚大陆和其他地区的挑战”研讨会上的观点。本期特刊中的四篇论文对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这些问题有助于确定中国建立秩序的形式、方向、特点和影响。首先,讨论了国际秩序定义。其次,提出了建立国际秩序的理论,阐述了规范和社会主张,以及(重新)谈判过程中建立秩序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具体而言,本文考察了中国在非对称的等级秩序下挑战规则和安排合法性的能力,以及挑战和现有霸权讨价还价过程。最后,总结论文的主要发现。
这些案例研究分为两个核心主题,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对美国霸权的挑战。主题一是分析中国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实践对自由经济秩序的影响。主题二是探讨规范社会化和争议以及与安全相关的国际实践,包括中国试图改变有关海洋/领土争端和国际安全的规范和规则。
问题领域的多样性反映了二十一世纪秩序变革的多重层面。此外,中国在国际经济、安全、国际法和规范发展中日益重要的地位不容忽视。总的来说,作者们警告不要像Johnston(2003)那样将中国归类为现状国或修正主义势力,相反,它的影响力更微妙。
值得注意的是,对国际秩序的性质和下一任领导者的推测并不是本期特刊的主要目标。本期特刊的作者们提供了一系列的案例研究,旨在加深人们对中国是否能够建立一个更广泛的志同道合的国家联盟的理解,类似于美国在二战后取得的成就。本期特刊也不打算预测中国是否有能力,或者是否想要,为美国主导的自由国际秩序提供一个可行的替代选择。然而,作者们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即新的国际秩序的推进将与美国领导的自由国际秩序并行不悖,并将继续包含其中的因素。建立秩序的规范和实践的混合或融合更有可能与当前流行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共存,而不是完全取代它。
因此,本刊的结论为越来越多的研究提供了支持,这些研究认为即将到来的转变将导致一个“多元(multiplex)”或“多秩序(multi-order)”的世界,而并非多极世界。换句话说,多种不同的秩序将会共存,没有单一的权力控制,较小的和地区性的大国以及跨国和国际组织和网络将扮演更大的角色(Acharya 2018, Flockhart 2016, Kupchan 2012)。
【来源】
Pak K. Lee, Anisa Heritage & Zhouchen Mao (2020): Contesting liberal internationalism: China’s renegotiation of world order, Cambridg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DOI: 10.1080/09557571.2020.171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