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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竹:资本和公权力如何泾渭分明

更新时间:2017-05-23 14:35:47  |  来源: 环球网

前段时间热映的反腐剧《人民的名义》,让公众对以主角“赵瑞龙”为代表的资本力量有更直观的认识:他倚仗家族政治权力为所欲为,大搞利益输送,某种程度透着现实的影子。事实上,对于快速转型的中国来说,如何防止资本向政府公权力渗透,与防止政府官员利用国家公权力寻租一样,是同等迫切的任务。

在我国,资本不可能凌驾于政治之上

资本对公权力的影响是一个全球性的普遍现象,任何国家都存在,只是有性质或程度的不同。在西方国家,资本高于政治,资本主导着不同形式的选举机制,政府行政部门首长和立法机构成员的产生归根到底是资本在决定;资本还可以通过院外集团的游说,持续影响和主导政府的决策过程和立法过程。此外,西方国家的资本通常都会以创办媒体或投资媒体的方式来操控媒体。要而言之,资本凌驾于政治之上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应有之义。

而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政治高于资本,资本不能控制政府和公权力。这是我国和西方国家根本区别之一。

但只要社会中有资本存在,资本对政府公权力的影响和不法官员的权力寻租就有可能出现。所谓腐败,既是违法官员滥用公共权力寻租的过程,同时也是资本通过腐蚀公权力获取不法利益的过程。所以,资本渗透或收买公权力是腐败得以发生的条件之一。从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处的各个腐败案件看,几乎每一个腐败官员都和社会资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公私界限有待清晰化

除了大家所熟知的腐败现象外,中国社会对国家公权力与市场、与私权力的边界还有待进一步的明晰化。目前,在社会的某些领域,公权力与市场、与私权力之间存在一些模糊状态。这对维护公权力的廉洁、维护市场的公平是不利的。

此外,政府公权力与资本的交融也处在某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过程中。我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要快速进入发达国家行列,招商引资不仅现在是必须的,在将来也还需要坚持。但是招商引资过程中,一定要有更多法律上的规范和透明。在某些地方,一些政府引来的大企业通常都是政府的座上宾,政府有时会为了政绩和经济数字,可能会牺牲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迎合资本的需要。

对思想领域的渗透值得关注

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在十八大以后中央持续高压反腐的政治环境下,资本影响公权力的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逐步开始转向思想领域,公权力与资本力量主导的民间智库间的关系非常值得关注。一方面,大量优秀民间智库对经济发展,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研究,从不同角度提出不同的政策建议,确实可以成为体制内智库的补充。从这几年的实践看,民间智库发挥的作用是相当积极的。

但另一方面,发展民间智库仍需做到公私分明。在中国今天的社会结构中,应尽量避免由国家、政府、事业单位直接跟一些民间智库进行大量合作。与经济中的混合所有制不同,公共机构跟民间智库直接合作存在着一些潜在弊端。

由于中国是一个强政府社会,执政党和政府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源和声誉,这种混合方式容易给社会一个误导性印象——即使智库是私人资本出资,一般公众还是很容易将其误认为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影响,往往很难厘清其中公与私的关系。不仅如此,资本始终是有利益的,公私一旦混合,就很难防止出现政府受资本误导的情况,进而影响决策。

因此,作为公权力的政府和民营资本控制的智库之间,应该泾渭分明,二者间的关系应是商业性的甲方、乙方关系。

除智库外,前几年有资本向媒体渗透的迹象。按照西方媒体的视角,媒体是第四权力。而在中国,媒体必然会带有公权力的色彩,甚至是公权力的一部分。如果资本渗透进来,可能会打着“党办媒体”的旗号推销自己的“私活”。这个问题值得注意,最近中央也采取了相关措施。

私人搞文化产业和文化研究方面,只要有法律监管,也是需要鼓励的。毕竟社会要有活力,离不开民间力量参与。此外,民办教育体系也应被纳入整个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之中,不应是游离在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之外的一个飞地,而应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私人资本办学需要鼓励,但这一过程中不仅仅是知识传授,也要包括思想教育。

只要有资本存在,其试图向公权力渗透的情况就会存在。资本的生存靠的是盈利,当盈利成为最终目标时,无论进行何种的社会活动,都有一种利益驱动。这种利益可能与全民利益有一部分重合,但一定有其自身的、不重合的利益。当资本进入到政治、文化、智库等领域,不可避免地会有私人利益与全民利益产生矛盾。这种情况一定要通过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以及通过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总之,要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公权力和资本的界限需要分明。尤其是,资本不能直接从事政治活动,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政治红线”。(作者是春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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