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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两种新自由主义

更新时间:2017-05-15 10:41:20  |  来源: 尚道社会研究所

近年来,中国舆论界、思想界掀起了一股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思潮。其实不止中国,当今的很多西方左派也对新自由主义持批评态度。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就指出,“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原教旨学说不过就是一套服务于某种特殊利益的政治教条,它从来没有得到过经济理论的支持。”著名地理学家、马克思主义者大卫·哈维在《新自由主义简史》也提到,“新自由主义是资产阶级为应对经济和政治的威胁,实施的一项旨在重新恢复阶级权力的工程。而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家实则为意识形态家,其理论不过是面临危机的资产阶级一把抓来的、以证明这项工程的合法性的工具。”

 

区分两种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简史》,大卫·哈维(David Harvey)著

出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中国提出反对新自由主义更多是为了规避全面市场化、私有化,以及绝对自由化造成的经济发展困境,所关切的是中国政治制度、经济、社会等的良性运行和持续繁荣。这一考量最终是为了找到一种基于中国国情的发展路径。然而,当前在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实践过程中,一些人实际上混淆了新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相关区别,很容易误导人们对于当前世界的判断,甚至陷入一种“逢西必反”的陷阱。

误区之一就是把新自由主义主要具有的经济内涵,视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制度,进而全面批判之。众所周知,我们现在谈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诞生于二战之后,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一种复兴,最初主要是为了反对大萧条之后日渐兴盛的凯恩斯主义。二十世纪初,由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大萧条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在全球的扩张等因素,古典自由主义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各种经济困境,美国新政、凯恩斯主义、社会民主主义等逐渐在西方国家的经济政策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则实行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社会主义革命的火热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古典自由主义难以在资本主义国家政策层面占据优势。但是,以哈耶克和米塞斯为代表的奥地利经济学派则极力反对这些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经济主张,尤其是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骨干力量先是召开国际研讨会,筹划新自由主义,后又于1947年创办了朝圣山学社,开始对外传播新自由主义思想。其核心理念就是更加突出经济上的个人主义以及对于财产权的保护,尤其是主张政府不应干预市场。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在上世纪60、70年代以前,主要停留在思想传播和学术讨论层面,并未影响到政府的经济决策。但随着70年代经济危机的再次到来,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的影响力迅速上升至国家层面。“里根经济学”就是重要表现。从理论渊源上来说,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可以追溯到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时期,当时的苏格兰经验主义哲学家大卫·休谟,以及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等都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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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里根在白宫会见哈耶克

而政治哲学上的新自由主义(New-Liberism)则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改良,是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问题凸显后,自由主义内部反思的结果。我们知道,由于以斯密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的兴盛,放任自由的经济政策大行其道。大约在19世纪30、40年代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劳资冲突加剧、贫富差距极度分化,严重威胁着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一些政治经济思想家们开始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反思和批判,这期间就有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左翼思潮的崛起。迫于社会的压力,自由主义内部分化出了新自由主义(New-Liberism)的学说。当时,以反对经验主义著称的托马斯·希尔·格林、新黑格尔主义者鲍桑葵、霍布豪斯等人为代表的牛津学派推动了古典自由主义向现代自由主义(New-Liberism)的转型。他们反对功利主义,主张共同之善或公共利益,一般被视为新自由主义(New-Liberism)的先驱。后来,广为熟知的罗尔斯的《正义论》也是从这个意义上看待自由主义。罗尔斯从正义理论的角度,阐明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的必要性。

可以看出,这种政治哲学上的新自由主义(New-Liberism)并不反对国家干预,反而与后来的凯恩斯主义共享某些理论基础。而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则强调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其出现要晚一些,且主要局限于经济领域。

另一个误区就是,由于把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当成西方社会一整套的政治经济制度,这就很容易把一些人带向极端,即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只要是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的东西,都不能要。在意识形态作用下,这会引导一些人全面否定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内容,包括一些可以供后发国家借鉴的成就,比如由它最初推动的全球自由贸易,对于法制的完善,在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的维护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国家干预作用,还有对那些后发国家来说,自由市场贸易所带来的效率优势等等。

其实,新自由主义(Neo-Liberism)更多是一种经济发展主张,在政治和国际关系方面的表现并不太明显。一方面,它无法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其他问题,诸如凯恩斯主义、国际关系中的新保守主义等。同时,把新自由主义的问题当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问题,认为只要反对新自由主义就能化解各种困难,显然会让我们放松警惕,甚至忽略对具体社会问题的应对;另一方面,把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当作资本主义的全部,会直接导致一部分人全面反对市场经济,反对自由贸易,而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恰恰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未来一段时间,中国还会继续坚持走全球化的道路,甚至成为全球化的引领者。显然,如果按照这种逻辑,中国若要反对新自由主义,理应要反对全球化道路了。这会是非常矛盾的方面。

而且此情况下,由于把这种放大了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全面地意识形态化,很容易上升到对整个现代化成果的全面反对。苏联当年的第三次改革就是没有看到西方新自由主义仅仅是一种经济发展模式,而把他当成了政治、社会各个领域的灵丹妙药,忽视了西方国家在自由主义发展过程中先从政治、法律制度的完善再到经济自由主义发展的过程,从而被右翼民粹主义绑架了。他们天然认为只要消除国家控制和干预就能摆脱发展困境,没有认识到新自由主义仅仅是西方国家的一种经济自由主义的形式,而不是他们政策的全部。西方国家自己早在古典自由主义之后就开始反思了,在这之前,他们也先有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宪政体制,比如说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机制、代议制民主机制等。当时的苏联,这些都还不具备就开始照搬照抄,显然是要失败的。

通过上文的分析,笔者希望说明两点:一是我们现在提出反对的新自由主义,主要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无论西方实行凯恩斯主义也好,新自由主义也罢,都是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一种经济发展手段,这些经济发展模式或手段也会经常性的更替,以实现内部的一种平衡。若以为反对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就意味着会避免西方国家出现过的各种问题,或者甚至西方国家自己也拒绝新自由主义,就判断他们正在走向衰落,或是底层民众或劳工的胜利,这显然与西方社会的实际情况不符。这也是当时特朗普胜选后,一些国人盲目乐观的原因之一。

二是在发展过程中,中国当然要找到一条超越新自由主义,适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何况西方自由主义发展也是基于自身的社会历史变迁逻辑。但当前我们把新自由主义仅仅限定在经济内涵方面更为妥当。这样有助于我们看清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性问题,并及早化解可能会出现的贫富悬殊、民粹主义等风险。

文/曹朝龙 尚道社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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