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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学人“封建观”论析

更新时间:2015-09-04 12:36:33  |  来源:转载

摘要:黄遵宪、梁启超、严复、章太炎、孙中山代表了清末民初先进的中国人的封建观。他们论“封建”,遵循概念演化的合理路线——坚持古今义的既因且革,中西义的兼容并包。如此重构再造之新名“封建”,其内涵为贵族政治、领主经济,外延指殷周制度,也涵盖欧洲中世纪、日本中世及近世的同类制,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历史形态的共名。这种封建观较好地实现了概念演化继承性与变异性的统一,又初步达成中国传统史学概念与西方史学概念的通约与整合。然而,清民之际的论者,未能全方位考察社会形态,尤其缺乏经济的、社会结构的分析,故其“封建”观在理论上尚显单弱,不足以抗御后来兴起的强势的泛化封建观的挑战,故在20世纪30年代以降,逐渐隐退于主流之外,然其蕴藏的合理精义,值得我辈认真体味。
关键词:封建;封建制度;专制政体
在汉字文化圈,以汉字古典词“封建”对译西欧中世纪制度feudalism,开始使“封建”具有普世意义的有两种人,一为来华西洋人,如长期定居香港的英国汉学家李雅各(1814-1897),他将《周易》译成英文时,即以feudal译“封建”;二为最初“开眼看世界”的中国人,如林则徐(1785-1850)在《四洲志》中、魏源(1795-1857)在《海国图志》中也有类似译法。日本人也于19世纪70年代以“封建”对译西方史学术语feudalism,至19世纪80至90年代,“封建”已在日本成为一个流行的新名,它是这一汉字词古典义(封土建国、封爵建藩)与feudalism西方义(封土、采邑)相通约的产物。而恰在此时,中国人开始注目于日本的明治维新,借用包括“封建”在内的日译新名也自此开启端绪。经过一段消化汲纳,清末民初一些先进的中国学人形成自己的封建观,并以之表述、诠释中国乃至世界历史的特定段落。
一、黄遵宪《日本杂事诗》《日本国志》的“封建”用例
中国人最先称日本前近代社会为“封建”,并介绍明治维新“废封建”举措的,是清朝驻日本外交官黄遵宪(1848-1905)的诗文。
1.《日本杂事诗》的“封建”用例
黄遵宪是中国深入考察、介绍日本明治维新的第一人。1877-1882年,他以清朝驻日使馆参赞身份,在日本度过四年多,直接观察、感受明治维新,并留下史志体的《日本国志》,以及吟咏日本政事、民情的《日本杂事诗》。两书的重点都在已进行十余年的明治维新。1882年春,黄氏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时译“三富兰西士果”)总领事,离日时写诗云:“海外偏留文字缘,新诗脱口每争传。草完明治维新史,吟到中华海外天。”所称“明治维新史”,指《日本国志》(因该书重点在介绍明治维新史);所称“吟到中华海外天”,指《日本杂事诗》,此一诗集多有述及“封建”的处所。
《日本杂事诗》初版于光绪五年(1879),纵议日本国史、政情、民俗,关于日本政体在“封建”与“郡县”之间的起承转合,多所涉及。《日本杂事诗》卷1第6首,有“剑光重拂镜新磨,六百年来返太阿”之句,黄氏自注云:“源、平以还,如周之东君,拥虚位而已。明治元年德川氏废,王政复古,伟矣哉中兴之功也。”①讲的是自源氏、平氏形成武门政治格局、导致封藩林立以后,天皇成为类似东周天子那样的虚君,直至明治间废除德川幕府(1603-1867),才由六、七百年的封建制复归王政(中央集权制)。
《日本杂事诗》第31首有“国造分司旧典刊,华花莫别进贤冠。而今指令诸台省,押印唯凭太政官”之句,讲的是明治维新改变武门柄政,集权于中央的太政官。黄氏对这段诗句作注曰“犹变封建为郡县也”,此为画龙点睛之笔。光绪十六年(1890),黄氏在伦敦改订《日本杂事诗》,上述诗句变为:“国造分司旧典刊,百僚亦废位阶冠。紫泥钤印青头押,指令惟推太政官。”大意略同,而变封建制为中央集权制的含义更加明确。黄氏对这段诗作的注文曰:上古封建,号为国造。奉方职者,一百四十有四。后废国造,置国司,犹变封建为郡县也。天智十年,始置太政大臣(三公首职,犹汉相国)、左大臣、右大臣,相沿至今。然自武门柄政,复为封建,太政官势同虚设。明治维新后,乃一一复古,斟酌损益于汉制、欧逻巴制,彬彬备矣。曰太政官,有大臣参议,佐王出治,以达其政于诸省。②黄遵宪此一诠释,用语古雅,然其历史观念却相当先进,对日本从古代到近代政治体制的变迁,梳理得十分清晰:日本古代由封建变郡县,中世又从郡县复为封建,明治维新参酌中国秦以下的郡县制、欧洲各国近代政制,建立起以太政官为主官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
《日本杂事诗》光绪十六年(1890)改订本,对原本删7首,增53首,所增之一为:呼天不见群龙首,动地齐闻万马嘶。甫变世官封建制,竞标名字党人碑。③明确指出,明治维新的重要举措——废藩置县的要领,是改变职官世袭的封建制,代之以郡县制,进而形成近代政党政治。黄氏将近代政党与汉唐宋明之党社相比拟,担心因政党政治引发党争之流弊。
《日本杂事诗》运用新名不少,据统计约120个,源于日译欧美的新名约70个,如“国会”、“政党”、“民权”、“解放”、“自由”、“共和”、“改选”、“中学”、“记者”、“博物馆”、“警视厅”、“火轮舟”、“窥朦镜”等;取自日本固有词语约50个,如“国学”、“国字”、“权妻”、“艺妓”、“太政官”、“伊吕波”等。黄遵宪所用“封建”、“封建制”,既是对日本当时流行的新名的采取,也是对汉语旧名的沿袭。
2.《日本国志》的“封建”用例
除上举《日本杂事诗》各例外,黄氏的《日本国志》(该书虽1896年出版,但1887年已经撰成)也论及“封建”,称日本古代各州遍设朝廷任命的国司、郡司,“一变而为郡县”。至镰仓幕府(1192-1333)时期,“裂地以授家臣”,“地头往往世袭,国司不复赴任,于是封建之势渐成。”至足利幕府(1378-1573)时期,这种分权态势更加明显:分国郡而封家臣,称为守护,三管领四职以下,皆以地传之子孙。……于是形势一变而为封建。……关原役毕,德川氏统率诸氏,分封其子弟功臣;其后加削增减,颇易旧封。④在介绍镰仓、足利、德川三个幕府时期的封建制以后,黄氏论述明治维新在“复古”名义下,变封建为郡县,文曰:明治四年废藩置县,复为郡县之治,凡五畿七道七十三国,二京三府六镇三十六县。⑤
黄氏《日本国志》的上述文字,精要地概述了日本封建制从成长到消弭的全过程,反映了日本政制变迁的实况。黄遵宪在诗文中并未对“封建”一词重新下定义,然考其语境,他的“封建”,古义与近义、中义与西义贯通无碍,实属高明之语用,是清末民初眼看世界的士人使用新名“封建”的先导。戊戌变法前夕,中国报刊常称日本江户时代(1603-1867)为“封建”、称明治维新为“废封建”,如《时务报》1897年7月29日载文曰:“日本既废封建制度”,“当是时民间风气大开”;《知新报》1898年7月9日载文曰:“善夫,日本之维新也,……削大将军之权,移封建为县郡,知县以亲王领之,故下情无不上达。”此种“封建”用例,都与黄遵宪诗文一脉相通。
二、梁启超兼容古义与西义的“封建”观
中国人较自觉地将“封建”作为表述历史时代的新名使用,开端于黄遵宪的友人梁启超(1873-1929)。
1.“封建世卿之世”
梁启超先生以“封建”一词用之于划分历史段落,始于1896年撰写的《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该文仿公羊传“三世说”,将历史分为“多君为政之世”、“一君为政之世”、“民为政之世”三阶段,这种划分显然参酌了西方史学的古代“多头政治”、中世“君主政治”、近代“民主政治”的三段划分。梁启超又将古代的“多君为政之世”区分为前后两阶段:一曰酋长之世,二曰封建及世卿之世。⑥“酋长之世”,即氏族制时代;“封建及世卿之世”,即实行分封制、世卿世禄制的封建时代,他解说道:封建者,天子与诸侯俱据土而治,……诸侯与天子同有无限之权,故谓之多君。⑦以“多君”释“封建”,点化出“封建”古义的精髓,又明确地将“封建及世卿之世” 视作一个历史时代,上承氏族时代(“酋长之世”),下接专制帝制时代(“一君为政之世”)。
该文还比较中、日、西洋封建制的变迁,指出“封建世卿”制难以退出政治舞台,表明梁氏已将“封建”视为一种世界性的历史现象。梁氏说:世卿之多君,地球各国,自中土以外,罕有能变者。日本受毒最久。藤原以后,政柄下移,大将军诸侯王之权,过于天皇。直至明治维新,凡千余年,乃始克革。今俄之皇族,世在要津。英之世爵,主持上议院,乃至法人既变民政,而前朝爵胄,犹潜滋暗窥,渐移国权。盖甚矣变之之难也。⑧梁氏1898年秋开始流亡日本,其后所撰论史文章,继续在“分封”、“分权”的古义上使用“封建”一词,并参考日译西方历史分期专词,采用“封建时代”“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等新短语。
2.“封建时代”
梁氏1899年在《清议报》第17册(6月8日)、第26册(9月5日)连载(后又于9月在日本刊物《太阳》第5卷第20号发表)《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一文,论及中国与欧洲的国体相同之处: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封建时代。他指出: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其相同之点最多,即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是也。彼此皆列国并立。⑨
梁氏把中国周代国体与古希腊国体相类比,又将“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作近义短语并列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梁氏明确地将秦以后的两千余年排除在“封建时代”之外。文曰: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中间如汉时封子弟为王,功臣为侯,晋时之八王,明代之燕王、宸濠等,虽有封建之举,不移时而遂变灭,不成其列国之形也。⑩梁启超区分了狭义封建与广义封建,指出秦行郡县制,已结束狭义封建制,而此后封爵建藩虽持续不辍,但为时不久均告破灭,并未构成列国并峙的封建局面,故秦以后已告别“封建时代”。
梁氏将“封建时代”的特点归之为“贵族政治、列国并立、阶级之风”,兼合“封建”古典义和西洋义。至于“秦汉至今日”,梁氏则名之为“统一时代”,并认为“是为中国国体与欧洲大异之一事”{11}。又称秦以后为“无贵族之国,其民可谓之无阶级之民。是又为中国国体与欧洲大异之一事。”{12}这一论述表明,梁氏既采用来自西方的术语,又能区分中西历史的差异,不以西方史序列套用中国史。
1901年,梁氏著《中国史叙论》,其第8节“时代之区分”,参照西洋人所著世界史的“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划分,将中国史分为“第一上世史。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第二中世史。自秦一统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于今日,是世界之中国”。在论及上世史时,指出此一阶段的特点: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也。其最主要者,在战胜土著之蛮族,而有力者及其功臣子弟分据各要地,由酋长而变为封建。{13}将周人东进,实行封建制,作为中国上世史最主要的标志性内容。至于中国的中世史(自秦一统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梁氏则称之“君主专制政体全盛之时代”{14},而决不冠以“封建时代”。
总之,梁启超将“封建时代”视为中国古史的一个阶段,并不与他所处的时代相衔接,在“封建”与“近代”之间,有一漫长历程,梁氏或名之“统一时代”,或名之“君主专制政体全盛之时代”。他还致力于探究中国封建制的特色,并由此追究中国历史走向的原由。
3.“封建制度”
1902年梁氏撰《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其第2章为“封建制度之渐革”,内称:“封建何自起,起于周。封建云者,以其既得之土地而分与其人之谓也。”又论及春秋战国至秦由地方分权趋于中央集权,“及秦始皇夷六国,置郡县,而封建之迹一扫。”显然是从“封土建国”义上谈“封建制度”的,明确地称周制为“封建制度”,秦以后则“封建之迹一扫”。该章“附论中国封建之制与欧洲日本比较”,提出并试图解答一个相当尖锐的问题:
封建之运,东西所同也。中国有之,日本有之,欧洲亦有之。然欧洲、日本,封建灭而民权兴,中国封建灭而君权强,何也?欧洲有市府而中国无有也。日本有士族,而中国无有也。{15}
梁氏认识到中国、欧洲、日本都有过土地、人口分封的时代,而中国与欧洲、日本的差异在于,欧洲有市民社会、市民政权,中国则无;日本有士族阶层,中国则无,这便导致了欧日“封建灭而民权兴”,中国“封建灭而君权强”。这一论述卓有见地,却又稍嫌简单,然所使用之“封建”一词,较好地实现了中—西—日史学术语的通约,其关于中、欧、日封建制历史演进路径的思考,又显示了一种政治理念的前沿性。
4.“封建社会”
旅日十余年的梁启超,对明治维新的“反封建”及其艰巨性是深有领悟的,他1910年撰文曰:日本当维新伊始,八百年封建社会一旦破坏,而天子无尺土,府库无一钱,其艰难为如何?{16}
这里使用的新短语“封建社会”,指日本中世及近世,既是对古典词“封建”内涵和外延的延申,又是对日制新名的采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梁启超游历欧洲,其所见所思,书之于1920年3-8月连载《晨报》副刊的《欧游心影录》,其中在论及欧洲近世文明的三个来源(封建制度、希腊哲学、耶稣教)时,梁氏对“封建制度”所作界定,吸取了西欧史学界的观点,又与“封建”古义保持联系。
综观梁启超论著,可以发现,以观点多变著称的梁氏,在新名“封建”的运用上,却做到了概念首尾一贯,坚持了古义与西义的统一。而且,梁氏是中国较早使用“封建时代”、“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等新名的学者,从梁氏使用这些新名的上下文考析,含义相当准确。梁氏不愧为中国近代史学的开山者。
三、严复以“封建”译feudalism
严复等从事中—英翻译的中国学者,将feudalism与“封建”在“封土建国”义上加以对接,这虽在日本以“封建”翻译feudalism之后约20年,但并非转用日本译名,而是直接从西语译来,故仍可视作中国富于中西文化通识的翻译家的独立制作。
经严复的翻译与诠释,“封建”从原指一种政制举措(封爵建藩)的旧名,演变为指一种社会形态、历史时段的新名,其内涵略指贵族政治、领主经济。而严译“封建”在向新名转化的过程中,并未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封爵建藩)脱钩,而是沿着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作合理引申。这种引申义又与对译词feudalism的含义(贵族制、领主制、采邑制)彼此契合。从而达成古义与今义的因革互见、中义与西义的交融涵化。
严复总括中国历史说:乃还观吾中国之历史,本诸可信之载籍,由唐虞以迄于周,中国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谓宗法,亦于此时最备……物穷则必变,商君、始皇帝、李斯起,而郡县封域,阡陌土地,燔诗书,坑儒士,其为法欲国主而外,无咫尺之势。此虽霸朝之事,侵夺民权,而迹其所为,非将转宗法之故,以为军国社会者欤?{17}
严氏注意到郡县制与封建制土地制度上的标志性差异:“阡陌土地”,即重新规画土地,裂旧阡陌(田界)为新阡陌,变井田制为土地私有制。严氏特意点明:尧舜至周两千载为“封建时代”,而商鞅变法、秦始皇统一天下,行郡县,开阡陌,成一新的时代。
在严复看来,中国的封建时代,起于唐虞(尧舜时代)下迄于周代,不包含秦以后,与西欧封建制在时段上相错甚远。至于秦汉以后,严复称为“法专于国主”的“霸朝”(即专制帝制),并将秦以后的社会用设问句名之——“以为军国社会者欤?”而“军国民社会”是清末从日本引入的一个政制术语(清末留日学生曾成立“军国民教育会”),约指强化尚武精神及国民组织的社会,严复以之借指秦以后宗法制消解后的专制一统社会。
关于严复创制译词“封建”,有学者给予高度评价:我国上古时代的封建,形式上是政治权力的封建,而实质上是对于劳动力和土地的分配,……最终的着眼点在于对于劳动群众的控制,……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的理论,生产资料的所有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是为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周代的封建之制恰恰在这方面做出了系统的规定,从这个角度说,严复在本世纪初就采用了“封建”一词进行译作,实为天才创造。“封建”一词长期行用不废,与此应当是有关系的。{18}
笔者赞同此一对于严译“封建”的估量,但须补充两点:
其一,以“封建”译feudalism,并非严复首创,严译前30年左右,日本已有多人作此种翻译。当然,严译并非对日人译法的仿效,而是独立进行的,但其时晚于日人数十年则是事实。
其二,严译“封建”包蕴的概念,兼容该词的古汉语义与feudalism的西义。他用此一古今融会、中西通约的新名“封建”,表述中国、西欧历史中不同时段的近似制度,从而指示了“封建”这一新名运用的合理途径,后之译者多沿袭之。例如陈望道1920年翻译《共产党宣言》,多次使用“封建”及由其为基轴形成的词组“封建领主”、“封建社会”、“封建时代”。译文中“封建”始终与“领主”、“农奴”、“家臣”、“贵族”联系在一起{19},从而保持了新名“封建”对古义与西义的兼容。然而,自“五四”时期以后,尤其是中国社会史论战以后,“封建”渐被滥用,与严译的内涵、外延均相去甚远,故在“‘封建’一词长期行用不废”这一现象的背后,实际上有两种走向,一种是坚持古义与西义的兼容的合理走向,一是滥用概念,将主流已经“非封建”的秦至清称“封建社会”。笔者对于这两种走向有专文论析,此不赘。
四、章太炎的封建观
近代学者中关注“封建”论题的突出人物还有章太炎先生(1869-1936)。
1. 从抑制君主集权角度肯定“封建”
与严复有别,章太炎是从中国传统史学视角讨论“封建”,大体承袭顾炎武之说,从“分治”意义上探究“封建”的价值。1899年10月,章氏撰《藩镇论》,开篇即指出:“自封建之法不行于后世,于是策时事者每以藩镇跋扈为忧,是其言则孤秦陋宋之冢嗣也。”{20}他把批评封建制导致藩镇割据的言论斥之为“孤秦陋宋”,原因在于,章氏痛恶专制君主集权,向往宪政,并寄望“藩镇”(借指清末执掌地方大权的督抚)在君主专制向宪政转变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章氏说:
夫削藩镇以立宪政者,天下之至公也;削藩镇以遂一二肺腑贵人之专欲者,天下之至私也。……今藩镇虽离于至公,而犹未合于至私。若皇德贞观,廓夷旧章,示民版法,陶冶天下,而归之一宪,藩镇将奔走趋令,如日本之萨、长二藩,始于建功,而终于纳土,何患自擅。{21}
章氏所抨击的“削藩镇以遂一二肺腑贵人之专欲者,天下之至私也”,指清廷借“立宪”之名,企图将封疆大吏的权力收归满洲亲贵。章氏期待中国的封疆大吏仿效日本萨摩、长州等西南强藩支持维新,维新后又能将藩地交还朝廷,如能这样,藩镇就化消极为积极,成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因素。
同年,章太炎又作《分镇》,在征引唐人马周、李百药、柳宗元批评封建制、倡导郡县制的名论之后,指出这些言论产生在国家清明之时,“未有外侮,其论议固足以自守也。”而宋代外患严重,“李纲始有分镇之议”,由此,章氏认为“封建”并非一概皆坏,“郡县”并非一切都好,纵观历史的章氏指出:然后知封建之说未必非,而郡县之说未必韪也。{22}
1900年,章氏鉴于戊戌政变、庚子国变的事实,又对封疆大吏和新派人物都失望,称“今督抚色厉中干,诸少年意气盛壮,而新用事者,其畏葸又过大耋旧臣……纵满洲政府能弃,若无收者何?”遂作《分镇匡谬》,对先前的寄望于封建(分镇)的论说作出修正。{23}
章太炎是从“封建”古义(封爵建藩)上讨论中外封建制的,他并不认同将“封建”对应西洋术语。严复的译作《社会通诠》,以“封建”对译feudalism,为中国人引入一种新的历史分期框架(蛮夷社会—宗法社会[其前段为封建时代]—军国社会)。梁启超及陈独秀都受到严译的影响,而章太炎则立足于中国文化本位,力驳严译,他于1907年发表《社会通诠商兑》,批评严复译《社会通诠》时构筑的历史分期,章氏指出,“泰西群籍”所列“条例”,不能照套“亚东之事”,若论及亚东史迹,“则其条例又将有所更易矣”。他说:心能流衍,人事万端,则不能据一方以为权概。{24}
这里的“一方” 即指西方,章太炎不赞成以西方史学框架概括中国历史实际,因而不能认可严复将“封建”对应feudalism的译述。
2. 以“封建”比附代议政体
随着西学知识的增长,后来章太炎的观点有所发展,他1908年10月作《代议然否》,将“封建”比附西欧代议制的贵族院,文曰: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其上置贵族院,非承封建者弗为也。{25}
章氏将代议制称作“封建之变相”,值得商榷,然章氏论“封建”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并未止于议史,而是借以评今,试图发现古今政制间的联系性。章氏还注意中外比较,他敏锐地洞察到,前近代中、日两国政制的重大差异:中国“去封建远”,日本“去封建近”,因此两国政制近代化的基点不同:议者欲逆反古初,合以泰西立宪之制,庸下者且沾沾规日本,不悟彼之去封建近,而我之去封建远。去封建远者,民皆平等;去封建近者,民有贵族黎庶之分。{26}
章氏认为,民皆平等、无贵庶之分的中国,不宜设上院(贵族院),也就不宜实行代议制。章氏还认定,作为“封建之变相”的代议制,“必不如专制为善”,遂从否定代议制走向否定“封建”,从而与早年因倡导分治而肯定“封建”发生了大改变。可见,章氏的封建观是随其现实的政治主张的转换而变更的。然而,章氏的封建观虽有大更革,但所用“封建”一名的内涵,始终保持着与本义的联系。同时,他在论述中已把封建制作为一种世界性现象考察,并进行中西、中日之间的国别比较,其用语固然古色古香,所透露的政治理念也可能在激进与保守间摆动,但他围绕“封建”提出的论题(如反专制的政治改革问题,代议制是否符合中国国情问题),却颇富前沿性,视野可谓宽阔而深邃。
五、孙中山论“封建”
作为兼通中西之学的政治家,孙中山先生(1866-1925)准确地把握了史学术语“封建”的内涵(封邦建藩)和外延(中国殷周时期、欧洲中世纪),他力倡的政治革命,即“民权主义”,其“一扫而尽”的目标是君主专制政体{27}。
1. 慎拒“反封建”提法
孙氏一生提出过许多革命口号,如早年的“振兴中华”,“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中年的“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乃至晚年的“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等等,却从未提过“反封建”的口号,即使在五四新文化运动高张“反封建”旗帜之际,孙中山也没有苟同“反封建”的提法。直至晚年,孙中山继续在“封土封臣”“贵族世袭制”意义上使用“封建”一词,并在此一含义上比较、品评中西历史。
值得一提的是,孙中山晚年仰慕列宁及俄国革命,称列宁为“人师国友”,又有“今日革命非学俄国不可”之说{28},然而,孙氏并不一概信从来自苏俄的提法。1922年以降,苏俄和共产国际关于现实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论说传入中国,但孙中山只采纳前者,1924年1月的国民党一大宣言取“半殖民地”说,孙中山本人此前后的用语是“次殖民地”,而对中国“半封建”说则加以抵制。孙中山认为封建制在中国已结束两千多年,他终生未提“反封建”一类口号。
2. 综会古义与西义的封建观
孙中山对“封建”的认识有两大特色,一是会通中西,二是首尾一致。直至晚年,孙氏认为,秦代已结束中国的封建制度,这比欧洲直到中世纪末、近代初的“打破封建”,早了两千年。孙氏1924年1-8月在广州作《三民主义十六讲》系列演说,其中《民权主义六讲》的第3讲说:欧洲两百多年以前还是在封建时代,和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时代相同。因为中国政治的进化早过欧洲,所以中国两千多年以前,便打破了封建制度。欧洲就是到现在,还不能完全打破封建制度,……。
欧洲没有革命以前的情形,和中国比较起来,欧洲的专制要比中国厉害得多。原因在什么地方呢?就是世袭制度。当时欧洲的帝王公侯那些贵族,代代都世袭贵族,不去做别种事业;人民也代代都是世袭一种事业,不能够去做别种事业。……中国自古代封建制度破坏以后,这种限制也完全打破。{29}
孙中山在这里较准确地把握了“封建时代”、“封建制度”的含意,将中国两千多年前的“封建制度”(指殷周封建制)与“罗马亡了之后,欧洲列国并峙”相类比,认为“罗马变成列国,成了封建制度”{30}。讲演中,孙氏流露出因中国比欧洲较早结束封建历史而产生的自豪感,却没有回答先期终结封建的中国近代何以会落后于欧洲。而前文提及的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一文,其第2章的“附论中国封建之制与欧洲日本比较”,则对此有所解答:“欧洲、日本,皆封建灭而民权之代兴。”“中国不然,数千年来曾无有士民参与政治之事……。兴封建者君主也,废封建者亦君主也,以封建自卫者君主也,与封建为仇者亦君主也。”梁氏指出,这便是“何以中国封建之运之衰,远在欧之先,而专制之运之长,反远在欧洲之后也”的症结所在{31}。就此而论,梁启超的“封建观”有更深一层的见地。
清末民初,是“封建”演为近代史学术语以后,作为新名在中国使用的第一阶段。其时所用新名“封建”,既远衔古汉语义,也切合西义,在概念上都保持了前后一贯。清民之际学人议“封建”,较少从社会经济立论,而多从政制角度着眼,认为中国的西周封建制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ism、日本中世及近世的武门柄政颇相近,其共同特征是:封土建国、领主执掌封地、世袭贵族执政、国家主权分散,与秦汉以降实行的帝王君临天下、土地自由买卖、官僚考选产生,由非世袭的流官制、郡县制所确保的中央集权政制恰成对照。
黄遵宪、严复、梁启超、章太炎、孙中山代表了清末民初先进的中国人的封建观。他们论“封建”,当然有深浅之别,却有着基本的相似之处:既不坐井观天、固守本义,又不尽弃本义,妄意引申,而是遵循概念演化的合理路线——坚持古今义的既因且革,中西义的兼容并包。如此重构再造之新名“封建”,其外延不仅指殷周政制,也涵盖欧洲中世纪、日本中世及近世的同类政制,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历史形态的共名。这种封建观较好地实现了概念演化时继承性与变异性的统一,又初步达成中国传统史学概念与西方史学概念的通约与整合。然而,清民之际的论者,还缺乏深广的学术准备,尚未能全方位考察社会形态,尤其缺乏经济的、社会结构的分析,故其“封建”观在理论上尚显单弱,不足以抗御后来兴起的强势的泛化封建观的挑战,故在20世纪30年代以下,逐渐隐退于主流之外,然其蕴藏的合理精义,值得我辈认真体味。
注释:①②③ 钟叔和辑注校点《日本杂事诗广注》,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6、67、38页。
④⑤ 黄遵宪:《日本国志·地理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⑥⑦⑧⑨⑩{11}{12}{13}{14}《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96、97、97、312-313、313、313、314、453、453页。
{15}{31} 《梁启超全集》第2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777、777页。
{16}{17}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卷23,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62、62页。{18} 晁福林:《论封建》,《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9} 参见陈望道译《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研究社1920年版,第2-5页。{20}{21}{22}{23}{25}{26}章太炎:《藩镇论》,《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9、102、104、107、456、456页。
{24} 章太炎:《社会通诠商兑》,《民报》第12号,1907年3月。
{27} 参见孙中山1906年发表的《〈民报〉发刊词》、《民族的国民的社会的国家》等文。
{28} 《孙中山文集》(下),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1052页。
{29}{30} 《孙中山文集》(上),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第164、150页。
(文章来源:江汉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