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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与英国改革法案

更新时间:2017-10-23 15:59:26  |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可能少有人知道,一向以晦涩著称的哲学家黑格尔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著作竟是一篇讨论1831年英国选举改革的小册子。如同黑格尔身后遭受的“死狗”命运一样,这篇名为《论英国改革法案》的小文章也一样遭到了大量的误解,甚至有论者称这是一篇“谜一样的文章”。有的人用它来例证晚年的黑格尔已经彻底沦为普鲁士国家的辩护人,要通过自己的战斗檄文为德国式的威权统治赢取更高的理性地位,这甚至上升到了对整个黑格尔哲学内在品质的怀疑。这种观点一直传袭到了后世研究这段英国史的史学家那里,古特曼就在其所著的《公民改革时代的英格兰》(England im Zeitalter der bürgerlichen Reform)一书中称,黑格尔这个文章,缺乏对其时英国正在酝酿的选举改革法案的基本理解,充斥的满是旧德国的傲慢自大气。或许是觉得老师这篇文章写得确实有欠水准,黑格尔最为倚重的学生罗森克朗茨竟不得不这样为老师辩护,说这篇文章里那些过分的语言要归罪于马上要夺了黑格尔命的霍乱,“人们可以从文章中察觉到霍乱所引发的坏脾气”……
 
 黑格尔


那个时代的德国知识人都得面对这样一个“英国问题”:孤悬于欧洲大陆的蕞尔小岛、拿破仑口中的“小店主国家”怎么就成了世界霸主?如何面对英国也撕扯着德国知识人阵营,谢林就鄙夷英国这个国家及其经验主义哲学,在他看来,英国人那种凡事都以算计心考虑的脑袋,根本不懂得优美和崇高为何物——当然,另一个极端,那些歆羡英国式自由的“英国迷”(Anglomania)们也不少。与他们相比,黑格尔是冷静的,在《哲学史讲演录》里,他固然讽刺了英国人把化学和农业等技术性知识也归于哲学的那种顽固市侩气,但是作为哲学家,他更要从法哲学的高度思考,英国所代表的这种个人主义经济形态与伦理之间的紧张关系,而当时的英国选举制改革就为他提供了这样一个展示问题复杂性的契机。

工业革命之后,英国的社会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的人口向一些新兴的工业城市迁徙,由于这些工业城市的“虹吸效应”旧时的许多大城迅速衰落了。这一社会进程立刻就对仍然沿用中世纪选举办法和选区划分的英国政制提出了挑战,比如有史学研究就指出,按照当时的选举法,仅有六间房屋的萨里郡盖顿就能向英国议会派出两名议员,而新兴的兰开夏郡坐拥130万人口享有的议席数竟然也是两席。这些人数极少又坐拥众多议席的选举慢慢就成为了所谓“口袋选区”(Pocket Borough)和“腐败选区”(Rotten Borough),成了贿选和各式腐败滋生的温床。当时的英国议会选举改革实质就是希望重新划定选区,把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力量纳入到英国政制之中,把旧的政制转变为一个以中产阶级为导向、体现中产阶级趣味的“现代国家”。

尽管今天将英国宪制发展视为一个渐进改革的典范,但黑格尔却向我们展示了这一转变的艰难和不易。一向对英国式习惯法不感冒的黑格尔把“改革法案”视作为是英国宪制“变得公正合理”的契机,是对当时腐败不堪的英国社会进行革新的必要尝试。在黑格尔晚年柏林时期的摘录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英国法律和社会状况的控诉,在他看来,彼时的英国法就是一个罪恶的渊薮:“诉讼的困难、花销、冗长的程序,案件的不确定性,以及在许多情况下判决的拙劣、拖延,同样尽人皆知的是,对于许多人来说这一切不过是为了谋利,但对更多的人来说,这种法律只会带给他们灾难和毁灭”。黑格尔认为英国社会这个“奥吉亚斯的牛圈”迫切需要革新。

但黑格尔仍然对这场改革抱有强烈的怀疑态度,而这也是后来人不满、不解之处。他向我们描述选举权扩大后的小店主国家政治图景:对大多数人来说,选举权并不显得诱人,在拥有选举权的人们那里占统治地位的毋宁是巨大的政治冷感。在他看来,现代那种抽象的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让每个人的选票都成了庞大人口基数分母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分子,所谓的民主制度不但没有造就真正的公共精神,反而助长了普遍的政治冷漠,对于普罗大众而言,国家事务成为了一种遥远和漠不相干的苦差事,国家颓化为一群人钻营利益的“需要的体系”。而黑格尔念兹在兹的还是古希腊人那种积极的公共实践生活:在希腊人那里,虽然在城邦中人们会进行各种交往形式并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城邦只是为了我们的必然性需要而存在,它提供给人的乃是伦理生活的形式,是幸福生活的可能,驱使人们过一种共同体生活的不是生物学的自然,而是只有在共同体生活中我们才能得到完善。仅仅是活着,仅仅为了相互之间进行贸易、契约和商业关系,并不足以让我们过上一种政治的生活,概言之,黑格尔心中理想的政治生活乃是,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这种政治经验是那种人与国家之间处于相互外在关系的选举所无法比拟的。改革法案倡导者们认为一个人只要有10英镑自由收入就可以参与决断国家事务,这实际上混淆了经济的原则和政治的原则。在黑格尔看来,自由主义者们基于简单的利益分配进行政治构建,但是没有为人的自然完善提供可能,让一个人成为“有良好法律的城邦的公民”意味着,激发一个人的共同体之爱,把他内心最美好的东西生发出来,引领他上升并最终瞥见真理、自由和美。

黑格尔还质疑说,那些投身选举改革的自由主义者们把自己装扮成中产阶级利益代言人,但是他们就真的没有裹挟自我利益于其中吗?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分析过一种被称为“心的规律和自大狂”的意识形态。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现代主体主义精神类型:它企图把个人之心变成普遍的规律并在世界上实现出来,它自命正义并试图据以革新现存不合理秩序,但是最终却跌入了一种癫狂自负的激情之中,在那些不同意它的人身上,它只看到了邪恶和不可告人的动机,它认为它代表着终局的历史进程,最后却永远也无法与生活的秩序相和解。黑格尔据此痛斥那些法国的自由民主革命分子们同样是一群“自大狂”。黑格尔说这些醉心于广场政治的政坛新人是一帮子“原则家”,只会嘴上叫嚷“人权和公民权”的空泛道理,张口闭口就是反对一切,挥舞着抽象原则的大旗,把政治搞成了无意义的咆哮、反复无常的乱局和残酷的歇斯底里。有感于这种毁灭性的自由主义,黑格尔说自己这颗衰老之心真希望历史能走向安宁,甚至一向笃信哲学只应当反思过去的他,此时也将眼光投入了思想难以涉足的未来,他在最后一次《历史哲学讲座》中说,“这种冲突、这种难结、这种问题,便是历史现在所处的境地,而历史须在未来设法解决之”。反观仍然纠缠于对立和分裂的今日政治,我们恐怕只能感叹,黑格尔果真是我们的同时代人,我们现代人何时才能在政治世界中找到家园之感?



(黄禹洲/弗莱堡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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