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正文

王建华:政治领域的“游击战”与红色民主的建构

更新时间:2016-09-24 22:21:56  |  来源: 武大文科学报

政治领域的“游击战”与红色民主的建构

——中共局部执政时期的政权选举研究


王建华

 

摘要: 共产革命在颠覆乡村传统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建构根据地的红色民主。从中央苏区到陕北,在中国共产党的强力推动下,根据地选举得以运转起来;但选民的被动参与决定了以选举为中心的基层政权改造,更多的是发挥了共产党人的主观能动性,并打上了战争动员的烙印。为赢得生存空间,中共倡导的“三三制”选举,也充分展示了制度的灵活性。可以看出,当选举内化为战斗的“武器”时,不同时期的选举必然呈现差异性特点,表现为制度成长的非连续性、突变与碎片化,成为施米特“游击队理论”的政治诠释。

关键词: 民主选举; 中央苏区; 红色民主; 苏维埃

中共局部执政时期的选举是为了改造基层政权,更是为了提高社会动员能力。深化对这一主题的研究,需要厘清根据地选举的实践逻辑,更需要引入新的研究视角。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提出,战争即政治的延续。事实上,战争的延续也在改变着政治生态,进而影响政治制度的建构。中共在中国战场上的游击战无疑也在塑造着根据地的政治制度,使得制度成长呈现出非连续性、突变等特点,也就是德国政治思想家施米特总结的游击队理论的典型特征。

 

一、 如何让选举运转起来
 

1933年8月25日,中央苏区的《选举运动周报》发刊词写道:“全中国工农劳苦群众正在兴奋着拿自己的血浇灌自己的政权——苏维埃的花。可以想象,用鲜血浇灌的选举运动,绝不会是一场和平选举,而斗争的对象就是任职政府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候选人,目的是挖出不称职的干部与阶级异己分子。在中央苏区,大规模的选举运动总共有三次,该报的创办是在第三次选举运动即将大规模推进之时,也就是说,至少到此时,强调选举的斗争性仍是苏维埃中央政府努力的方向。

如何使选举运转起来?在中央苏区三次选举中,苏维埃中央政府要求地方苏维埃负责人必须向群众汇报工作,而能否形成群众性批评意见,成为评价选举成败的主要标准。及至1933年8月9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对选举运动发出指示,乡(市)苏在选举前一星期,以屋子或村子为单位召集选民大会,总结乡(市)苏最近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并发动选民进行批评与讨论,欢迎他们提出具体意见,作为指导政府此后工作的方针。在共产党人看来,只有在斗争中才能发现阶级异己分子及贪污腐化动摇消极分子,才能选出积极肯干、为党与群众利益而奋斗的苏维埃代表。

从中央苏区各级苏维埃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培养选民斗争热情绝非一日之功。家族本位的乡村社会,是一个超稳定的社会结构,共产革命要彻底改变传统乡村秩序必然会受到传统力量的抵制。总结秋收暴动失败的原因,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彭公达发现,干部及党员对于中央暴动的政策没有深切的了解,表现出小资产阶级的畏惧心理,希望不经过激烈的暴动就可以解决土地问题,夺取政权。他批评长沙县委书记怕暴动得太厉害扰乱了乡村秩序、得罪了自己乡里的人。在彭看来,暴动是一门艺术,秋收暴动,在艺术上还没有开始。暴动的艺术是什么?如毛泽东所言,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理解了革命的艺术,也就理解了革命情境下选举的特性,根据地选举不仅是一个选拔人才的过程,更是一个甄别阶级成分、改造基层政权的过程。乡村中温情脉脉的邻里关系是不可能识别敌我矛盾的,如此,就可以理解苏维埃中央政府反复强调选举斗争性的意义所在。

及至陕甘宁边区,批评政府工作依然是选举动员的主题。但以个人付出为代价的政治参与,民众感受到的更多是义务而非权利,因而这种热情是间歇性的,或者说是选择性的,趋利避害是其参与政治生活的原始动机,部分群众怕当选为议员或乡长,选民的参与热情与政治觉悟都有待提高,选举依然离不开中共的强力推动。

 

二、 聚焦基层政权的选举方向
 

苏维埃地方政府成立后,工作情况如何?根据1932年5月中共江西苏区省委工作报告,一个乡政府经常可有三四桌人吃饭,区政府可有七八桌人吃饭,一般的是不吃苏维埃的饭就不作苏维埃事的观念。江西省委的工作总结表明这种情况绝非个案,一定带有普遍意义,也就是说,以打土豪、吃大户为目的的政治参与者不在少数,究其原因,与这一群体的社会出身与经济地位是分不开的。如彭真所言,早期革命队伍中,流氓无产者最积极,但又有着“有奶便是娘”的性格弱点。

如何做好基层政权的改造?1933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南部十八县的选举大会上强调,凡属贪污腐化、消极怠工及同地主、富农、资本家妥协的分子都不能当选,要把工作积极、观念正确的工农群众吸纳进来。据苏维埃地方政府选举工作报告,经过选举,各地均清除了一批不称职的干部与阶级异己分子。总结苏区选举,如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全体选民的工作报告所言,依靠工农群众积极参与,吸引了许多新的工农干部参加苏维埃工作,一些隐藏在苏维埃中的不良分子被洗刷出去。

为使基层政权充满活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规定,市区苏维埃、区属市苏维埃以及乡苏维埃的代表,每半年改选一次;市苏维埃的代表,在居民五万人以下的市,每半年改选一次;居民五万人以上的市,每年改选一次。革命情境下,改选的方向就是使它能够完全适合发展革命战争的要求,并且最能够争取任务完成的速度,使苏维埃工作与革命战争、群众生活的需要完全配合起来,这是苏维埃工作的原则,也是乡村政权改造应该实现的目标。

抗战爆发后,根据地选举仍以改造基层政权为中心。1941年1月3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为改选及选举各级参议会发出指示信,“政府做了些什么工作?老百姓交给你们的任务完成了没有?有优点,优在哪里?有缺点,缺在哪里?要很具体明白地报告出来,请求老百姓检阅”。指示信特别强调乡级工作报告的写法:一要明白具体,容易看懂;二要忠实无欺,好的不夸,坏的不瞒,“把货色摆在老百姓面前,请老百姓来评价”。 

在陕甘宁边区,选民与候选人的选举热情并未完全动员起来,但基层政权中工作人员的淘汰率却很高。看似矛盾的背后是政党的力量在发挥作用,可以想象,在二元对立的革命理念下,落选者失去的不仅是职务,还有工农阶级的身份,如此,在连任与落选的动态过程中,个体必然会体验到身份与角色危机。中共基于选举的身份认证,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活力,同时,也使得选举成为改造基层政权的有效手段。

 

三、“三三制”选举的工具效用
 

1935年12月27日,毛泽东在陕北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指出,当着革命形势已经改变的时候,革命策略、革命的领导方式也必须跟着改变。“像过去那样过分的性急是不行的,像过去那样老在狭小的圈子里打转,是干不出大事情来的。”必须适应情况,改变策略,改变我们调动队伍进行战斗的方式。目前时局要求我们勇敢地抛弃关门主义,采取广泛的统一战线。同时,防止冒险主义,“不到决战的时机,没有决战的力量,不能冒冒失失地去进行决战”。

走出“狭小的圈子”,需要适时进行政策的调整。1940年3月6日,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提出了“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原则。对革命性政党而言,能否赢得最大多数中间力量的支持,无疑关涉组织的生死存亡,因而,“三三制”原则的关键是中间分子的确定。林伯渠指出,在确定谁是中间分子的时候,要经过党的“物色”,如何“物色”?在林看来,应该“看看他的阶级关系,也看看他的政治态度,看看他的历史,也看看他的现在”。针对“三三制”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政治力量不均衡问题,毛泽东指出,“三三制”人员数目的分配是一种大体上的规定,各地须依当地的实际情况施行,不是要机械地凑足数目字。 

1942年底,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干会在延安召开。会议提出,统一战线首先要代表基本群众,即工农阶级的利益。他们与地主资产阶级在抗日的利益上是一致的,但不可能与地主资产阶级的利益完全一致,忽视这二者之间的斗争是错误的。“三三制”不是无原则的各阶级各党派的大联合,建设民主政权,不能容许反共分子在内,那种把“三三制”笼统地理解为党外人士占2/3的观点是不对的。

其后,“三三制”原则主要在县级以上政权中表现出来,在共产党人看来,中间分子在县级政权机关中占取1/3乃至更多一点的位置,对于争取边区和全国的中间势力有重要作用。为展示中国共产党联合各党派共同抗日的诚意,边区政府通过的参议会组织条例规定,各级参议会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但同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聘请边区内勤劳国事及在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有名望者为参议员。在1941年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议员选举中,边区政府就聘请了落选的非党候选人为边区参议会正式议员。

通过“三三制”选举,中共展示了民主执政的能力,也赢得了根据地外社会舆论的认同。1944年,西奥多·怀特在考察延安后坦言,相比国民党,共产党是“光耀四射的”,访问延安的人士,仿佛“是逃脱了国民党的压迫,进入到光明的地区”。显然,共产党的光芒,离不开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在赛尔登看来,“三三制”还表明中国共产党有能力与无党派人士分享权力并共同有效地工作,使“共产党声称代表全国”有了法律依据。

 

四、“游击队理论”视域下的根据地选举
 

当共产革命在中国以游击战的形式全面展开的时候,必然影响政治领域的制度建构。梳理根据地的选举动员与制度成长,它高度契合于施米特总结的游击队理论——依托大地的品格、高度灵活的积极战斗、非正规性与高度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等特点。以“游击队理论”考察根据地选举,可以发现根据地制度成长的另一面相。

通过选举这一“武器”,工农群众被组织起来,而选举的民主形式则赋予了政党底层动员行动的正当性,成为依托大地的有效形式。在中央苏区,中共建立了苏维埃代表与居民的联系制度,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在市、区、乡苏维埃与区属苏维埃管辖的全境内,为着代表与居民的密切联系,便于吸收居民意见及领导工作起见,应本着代表接近居民住所的原则,将全体居民适当分配于各个代表的领导之下,使各个代表对于其领导下的居民发生固定关系。

游击队理论强调“灵活、迅捷、突变”的机动作战。根据地选举制度的成长同样呈现出非连续性与突变的特点。中央苏区时期,苏维埃选举强调阶级民主的至上性,通过考察个体在查田、征粮与征兵运动中的表现,深挖隐藏在革命队伍里的地主、富农与阶级异己分子。及至抗战爆发后,根据地政权建设转而强调“三三制”的组织原则,强调给予开明地主、绅士以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由此可见,较之中央苏区,抗日根据地的选举是制度突变,或者说断裂。及至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间力量被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三三制”原则就成了特定时代的历史符号,失去了制度成长的意义。

回到选举委员会的建构,从中央苏区到陕北都强调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制度,以保证选举的公正性。但及至1945年,根据修改后的边区选举委员会组织规程,各级选举委员会受同级政府的领导,选举委员会委员人选由政府聘任政府、群众团体、抗日党派代表及当地公正人士组成,也就是说,取消了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制度。制度成长的非连续性还体现在中央苏区、抗日根据地以及新中国政权建设中各级代表或议员产生的方式上。可以说,根据地选举为现代国家治理提供的多是碎片化的制度遗产。

总结游击战特点,施米特指出,队员们在隐蔽处作战,“不仅使用敌军的制服,也佩带或固定或临时的标识,更经常穿任何一种便服作掩护”。回到中国战场,毛泽东强调,革命者要讲究斗争艺术,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采取适当的斗争形式。军事上的游击战必然在政治生活中表现出来,那就是根据地政权建设中“正规—非正规、合法—非法”的相互交错。

在陕北,新开辟的中共控制区域,事实上存在着国共双重政权。以米脂县为例,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将米脂划入八路军绥米佳吴清警备区,同时,保留国民党县级政府的组织机构。也就是说,米脂事实上存在着双重政权。为了与国民党晋陕绥边区总司令邓宝珊保持良好关系,在1941年根据地民主选举中,米脂不选县长,以保持与邓的友谊关系。在共产党人看来,只要中共地方党组织将参议会及下层政权机关整理好,即可实际掌握县级政权。

制度表象的背后是中共基于生存政治的动员逻辑。如毛泽东所言,在敌人长期占领的城市和农村进行共产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不能滋生冒险主义的急性病,必须采取隐蔽精干、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公开合法的法律、命令和社会习惯所许可的范围,从有理、有利、有节的观点出发,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地去进行。毛泽东的主张是军事上,也是政治上的,那就是要善于根据生存需要修正行动路线,而理论的本土化就成为化解冲突的最好理由。基于此,中共局部执政时期的根据地政权选举,可谓政治领域的“游击战”。

 

五、 结语
 

宪政情境下,民主选举是推动国家机器有效运转的工具,强调社会正义、程序公正。同时,选举以竞争议会议席与国家领导人为目标,而选举的高潮与热点也聚焦于此。共产革命在颠覆旧世界的同时,它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建构着新世界。按照革命蓝图建构乡村秩序,必然是反传统的,可以说是传统与现代的对立。它需要坚固的基层政权去推动社会变革,去占有革命所需要的各种社会资源,在此意义上说,根据地选举确实具有“战斗”的意味。

在中共的强力推动下,根据地乡村社会的选举得以运转起来,但选民的被动参与决定了以选举为手段的基层政权改造,更多的是共产党人的自主性行为,并打上了战争动员的烙印。从赢得生存空间出发,中共倡导的“三三制”选举也充分展示了制度的灵活性,从中间分子的“物色”到“三三制”原则的酌量变通,从基层政权的坚守到“三三制”原则主要在县以上政权中体现出来。可见,当选举内化为战斗的“武器”时,不同时期的选举必然呈现差异性特点,表现为制度成长的非连续性、突变与碎片化。

 
作者简介

●王建华,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现当代中国政治、政党理论与实践研究。

近年研究成果:

1、论文:《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实践的中国特色——以组织发展为中心的历史考察》,载《东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2、论文:《建立有组织的生活——民主革命时期中共乡村支部建设》,载《人文杂志》2016年第5期;

3、论文:《权力竞争抑或制度消费——国外政党“碎片化”趋势反思》,载《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6期。

注:为便于排版,此处已将文中脚注、参考文献去掉。欢迎阅读刊文的原文,我刊所有刊文均可在中国知网下载全文。


该文刊于《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年第5期